一、复试资格
一志愿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别 |
1 |
谭林艳 |
104086030505009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 |
邓嘉楠 |
104086030505044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3 |
张子幸 |
104086030505027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4 |
刘 彤 |
104086030505028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5 |
谢 聪 |
104086030505050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6 |
黄 菁 |
104086030505025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7 |
张 笑 |
104086030505003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8 |
王晓璐 |
104086030505016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9 |
王艳娣 |
104086030505030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0 |
陈玉佳 |
104086030505013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1 |
徐宇蓉 |
104086030505005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2 |
陈靖哲 |
104086030505040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3 |
谢国伟 |
104086030505032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4 |
胡屹勋 |
104086030505001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5 |
徐吉祥 |
104086030505007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6 |
骆逢飘 |
104086030505031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7 |
李君涵 |
104086030505038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8 |
邱 露 |
104086030505029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19 |
杨根伟 |
104086030505037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0 |
焦佳妮 |
104086030505012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1 |
伍韬韬 |
104086030505048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2 |
黄 智 |
104086030505035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3 |
黄 洲 |
104086030505006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4 |
欧阳蕊 |
104086030505033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5 |
汪慧君 |
104086030505019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6 |
戴利飞 |
104086030505034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7 |
胡和珍 |
104086030505046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8 |
易扬景 |
104086030505049 |
思想政治教育 |
无专项计划 |
29 |
黄颖超 |
104086010101014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无专项计划 |
30 |
张子衡 |
10408601010101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无专项计划 |
31 |
马中缘 |
104086010101006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无专项计划 |
32 |
汤祎辰 |
1040860101010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无专项计划 |
33 |
陈雨彤 |
104086010102003 |
中国哲学 |
无专项计划 |
34 |
黄 燕 |
104086010106003 |
美学 |
无专项计划 |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请各位考生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并按要求在2026年4月1日前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邮箱tdmyyjs2026@163.com。资格审核必备材料如下:(其中材料1、材料2、材料3和补充材料每位考生必须提交,材料4-6请考生具体参照各自类别提交)
序号 |
材料内容 |
需提供的考生 |
材料1 |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所有考生 |
材料2 |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
所有考生 |
材料3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
所有考生 |
材料4 |
a.《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b.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
材料5 |
a.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
往届本科毕业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c.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材料6 |
a.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
同等学力考生 |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补充材料
|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
所有考生 (考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招生学院具体要求提供) |
材料命名及提交方式:
命名:姓名+《材料内容》+报考专业
例:王二+《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教育
三、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1)专业能力(线下面试);
(2)综合能力(线下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听力及口语;
(3)同等学力加试(线下笔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专业能力 (面试) |
综合能力 (面试) |
同等学力加试 (笔试两门) |
0101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专业问答(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综合素质(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听力及口语(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加试(每人2套试卷) |
美学 |
中国哲学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不区分方向 |
专业问答(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综合素质(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听力及口语(每人1套题,随机抽题) |
加试(每人2套试卷) |
2.复试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8点30分
3.复试地点:研究生楼518(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中哲)、研究生楼520(思想政治教育)
4.候考地点:研究生楼524教室
要求:考生需在8:00前到达考场,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各考场考生需当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
复试考察内容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
复试考查考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含外语)两大部分,主要包括:
(1)学术硕士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5)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加试科目。
(2)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参加加试,加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科目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专业能力面试 |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学硕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010102 |
中国哲学 |
学硕 |
《中国古代哲学史》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010106 |
美学 |
学硕 |
《美学概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学硕 |
《中国共产党简史》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案例分析》 |
四、复试流程、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一)基本流程
1.听力和口语能力复试
(1)英语自我介绍;
(2)英语专家提问。
2.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
(1)考生抽答专业能力相关问题并回答;
(2)考生抽答综合能力相关问题并回答;
(二)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复试专业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专业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时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6.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7.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结束后自行至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由学院及时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招生就业处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七、监督及投诉
1.学校纪委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798-8484166
研究生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798-8489047
研究生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798-8463033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98-8499678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对违规行为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及专家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和《涉考事项报告表》。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预计于八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2.相关复试通知和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处网站、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查看。
3.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另行通知。